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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省农业厅主推技术(2020年山西省农业补贴政策)

本文导读目录:

山西省农业厅、农科院和水利厅哪个好?

农业厅和水利厅是公务员,比农科院安逸。农科院主要搞科研,事情单纯但升迁的机会相对少

这倒有意思,农业厅搞专业,农科院搞管理,反过来了。个人意见,还是农业厅好一些,加上能够搞专业,又有政府机关的优势,何乐而不为?农科院的管理是非主流,很琐碎的事情,难搞

山西省农业厅的职责调整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山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的通知》(晋发〔 2009 〕 13 号),设立山西省农业厅(挂中共山西省委农村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牌子,以下简称省农业厅),正厅级建制,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本信息来源于《山西省农业厅》官方网站

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省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二)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省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省财政厅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五)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按照职责权限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的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相关工作和监督管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草种、种畜禽、农药、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许可及监督管理。拟定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七)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规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省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承办授权范围内的国外引种检疫审批和省间调运检疫手续。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八)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九)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十)拟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事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草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定全省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四)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十五)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信息来源于《山西省农业厅》官方网站

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依靠科学技术,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的农业技术、包括种植业的品种选育、良种推广、耕作栽培、土攘肥料、植物保护、农业环境保护以及农副产品的保鲜、加工、贮运、包装等技术。第三条 凡在本省境内从事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和经营服务的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组织、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以及与农业技术推广有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农业技术推广的任务是将科研成果、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到农业生产中,转化为生产力,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第五条 农业技术推广应坚持试验、示范、推广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农村,服务于农业生产。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对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组织和个人,应给予支持和鼓励,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七条 各级农业行政部门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事业单位。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在同级农业行政部门和上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领导和指导下,独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第八条 省、地两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机构。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综合性的技术推广机构。它们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掌握农业技术推广情况;

(三)指导下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队伍的建设;

(四)指导农民按专业分工建立各种技术经济合作组织,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和多层次的农业技术推广,逐步形成社会化的农业技术服务体系;

(五)组织培训农业技术干部、农村基层干部、农民技术员和科技示范户,向农民普及农业科学知识;

(六)搜集、整理、传递农业科技情报和经济信息,参与有关科技成果的技术鉴定;

(七)承担新技术的引进和示范推广,调查、总结、推广增产技术经验,建立高产、优质、增收示范点;

(八)组织管理并兴办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技术经济实体和农业技术承包工作;

(九)总结交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经验。第九条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在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第十条 村办、联户办、户办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及农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在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第十一条 在农业行政部门的组织和协调下,科技管理部门、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和各种专业合作组织、技术协会、研究会,应当积极参加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第三章 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第十二条 巩固和发展以农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农民技术员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按国家所规定的编制配齐人员,并逐步培养和配备信息管理、农副产品加工、贮运等专业技术人员。

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村至少选配一名农业技术人员,其待遇由村民委员会决定。第十四条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培养农业技术人才。

应通过多种形式培训农业技术人员,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第十五条 对在职的各类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定技术职称和聘任技术职务。

农民技术员经过考核,凡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发给职称证书,聘用的可享受相成待遇。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经营服务第十六条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和各种专业合作组织、技术协会、研究会,可以创办各种所有制形式和多层次的农业技术经济实体。

允许并鼓励农民通过集资、入股以及村办、联户办、户办等方式,兴办各种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经济实体。第十七条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根据当地产前、产中、产后的需要,开展有偿服务、技术咨询、技术经济承包,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第十八条 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组织,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农业技术推广的需要,经营有关的农用生产资料。可以结合新技术推广的需要,经营有关的农用生产资料。可以结合新技术推广,开发农副产品的保鲜、加工、贮运、包装等业务。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任务书是怎么回事

关于印发山西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的通知

晋农科发〔2010〕19号

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山西农业大学,各市农委、畜牧局(中心),各有关市级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山西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2号)精神,我省将开展玉米、小麦、谷子、马铃薯、杂粮、蔬菜、水果、干果、棉花、食用菌、中药材、油料、猪、牛、羊、鸡、特种养殖等17类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分4年逐步完成。每个产业设置一名首席专家、若干名副首席专家,下设3~15名岗位专家,3~5个综合试验站。山西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采取“整体规划,统一确定专家,分步启动实施”的办法开展工作。

经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评审组评选,领导组审核批准, 17个产业的17名首席专家和25名副首席专家已确定。现将山西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公布如下:

玉米:

首席专家: 侯流沙 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副站长、研究员

副首席专家:郭国亮 山西省农科院研究员

郝建平 山西农业大学农学院教授

小麦:

首席专家: 孙美荣 山西省农科院谷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副首席专家:董方红 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站主任农艺师、研究员

张藕珠 山西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研究员

谷子:

首席专家: 郭平毅 山西农业大学教授

副首席专家:褚润根 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副研究员

王节之 山西省农科院谷子所研究员

马铃薯:

首席专家: 王春珍 山西省农科院高寒所研究员

副首席专家:姬青云 山西省种子总站研究员

杂粮:

首席专家: 杨武德 山西农业大学农学院副院长、教授

副首席专家:魏亦文 山西省技术推广总站副站长、研究员

李团银 山西省农科院高粱所研究员

蔬菜:

首席专家: 邢国明 山西农业大学园艺学院院长、教授

副首席专家:秦 潮 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研究员

马蓉丽 山西省农科院蔬菜所研究员

水果:

首席专家: 牛自勉 山西省农科院现代农业中心研究员

副首席专家:贾中雄 临汾市果树站站长、高级农艺师

杜俊杰 山西农业大学教授

干果:

首席专家: 李登科 山西省农科院果树所副所长、研究员

副首席专家:薛新平 山西省农科院园艺所研究员

棉花:

首席专家: 南建福 山西省农科院棉花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副首席专家:李跃先 山西省农业厅种植业处研究员

食用菌:

首席专家: 常明昌 山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副首席专家:潘保华 山西省农科院综考所研究员

中药材:

首席专家: 王金胜 山西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院长、教授

副首席专家:冯前进 山西中医学院副院长、教授

油料:

首席专家: 聂安全 山西省农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副首席专家:王景华 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高级农艺师

生猪:

首席专家: 贺东昌 山西省农科院畜牧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副首席专家:张树方 山西畜禽繁育工作站站长、研究员

牛:

首席专家: 董常生 山西农业大学校长、教授

副首席专家:杨子森 山西省生态畜牧产业管理站研究员

杨效民 山西省农科院畜牧所研究员

刘 强 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学院教授

羊:

首席专家: 董宽虎 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副院长、教授

副首席专家:王仲兵 山西省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副主任、研究员

鸡:

首席专家: 曹宁贤 山西省畜禽繁育工作站副站长、研究员

副首席专家:王俊东 山西农业大学副校长、教授

特种养殖:

首席专家: 武怀庆 山西省果业工作总站副站长、研究员

副首席专家:姜玉锁 山西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授

陈廷珠 山西省畜禽繁育工作站研究员

农业生产托管具体有哪几种模式

3个关键点:

1、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降低种地成本,可以让农户参与到农业现代化中,让农民获得更多的收入。

2、农民也要承担相应的市场风险。

3、通过开展托管服务,服务组织可以集中采购农业种子、农资等生产资料,可以采用先进农作技术,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可以采用新品种、实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产量和品质,实现农业节本增效。但最终的决定权在农民手中,种什么农民还是自己说的算。

目前中国农村的农业生产,许多过程已被分解外包,其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越来越高。农民如果有地无法种,但又不愿意土地流转的,也可以委托其他人种地,实行农业生产托管。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表示,农业生产托管是实践中提出的迫切要求。张红宇指出,农业生产托管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农民没有劳动力,但是又不愿意流转土地,希望获得从种到收全过程的服务,这就是全托管。另一种是有劳动力但又不能完成全部生产作业,希望把耕种防收等主要环节委托给第三方服务组织。

很多媒体中都提到土地流转服务。但土地托管与土地流转不同,它不流转土地的经营权,而是将种地的全部或者部分环节,委托给相关的农业经营组织,打个比方说,您有一棵果树,您外出打工没有时间,委托给别人,别人给您浇水,给您除虫,给您管理,您回来之后,树不仅长大了,果实也收获了,您洗洗就可以吃了。可以说,这种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意义重大,它的出现解决了青壮劳动力外出打工家里土地撂荒的问题,往大了说保证了我国的粮食安全,往小了说,外出务工的人们心里更有底气。

重磅|我国进入农业托管时代(附6大模式、4类玩家)

相关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1、大政策:

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导向。2016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可以说,《意见》出台,既体现了中央的要求,又顺应了实践的需要,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文件。

2017年8月,最近,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其中该《意见》指出,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有广泛的适应性和发展潜力。要总结推广一些地方探索形成的“土地托管”“代耕代种”“联耕联种”“农业共营制”等农业生产托管形式,把发展农业生产托管作为推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带动普通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主推服务方式,采取政策扶持、典型引领、项目推动等措施,加大支持推进力度。

农业生产托管的政策,。

2、地方政策:

山西省:2018年9月10日,从山西省农业厅传来消息,我省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明确了2018年承担托管服务任务的试点项目县为27个。

安徽省:2018年8月份,安徽省农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意见提出,力争到2020年全省农业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得到推广,综合托管率不断提高,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达到2.5万个。

重磅|我国进入农业托管时代(附6大模式、4类玩家)

为何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基础上,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专业化服务组织统一管理的农业经营方式,这是当前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服务农业和农民的重要形式,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现阶段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主要有四个方面考虑。

一是有利于解决我国农业劳动力老龄化兼业化问题。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户呈现出明显的老龄化兼业化特征。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让农户借由服务组织的专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等要素导入农业生产,切实解决经营方式粗放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是有利于促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探索了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情况下,实现适度规模经营的新路径,在满足尚未离开土地、劳动能力不高的老龄化农民继续从事家庭经营愿望的同时,使他们规模经营的便利和收益。

三是有利于促进农业节本增效。通过开展规模化的统一托管服务,服务组织可以集中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采用先进耕作技术、充分发挥农业机械装备作业能力,选用新品种、推广标准化生产,实现农业节本增产增效增收的多重效益。

四是有利于推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专业化服务组织技术装备先进,推广应用深松整地、统防统治、有机肥替代化肥等绿色高效技术的能力强,可以有效帮助和带动缺乏相应装备和技术的普通农户,助力实现农业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

重磅|我国进入农业托管时代(附6大模式、4类玩家)

国家重视4个托管形式

相关文件表示,确立在当地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农产品生产、托管环节、托管模式以及重点支持的服务规模经营形式。

(一)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农产品生产。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关系国家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安全,且比较效益相对较低。发展农业生产托管要把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生产的托管作为重点支持对象,通过专业化、规模化服务提升大宗农产品生产效益,提高普通农户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的积极性,确保国家粮食和其他重要农产品安全。

(二)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作业环节。各地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按照补齐现代农业建设短板和农民群众的欢迎程度,确定本地区重点支持的托管环节和服务内容,并形成支持的优先顺序。例如,有的地区深耕深松、工厂化育秧、烘干仓储是现代农业建设的关键,则可将这些列为优先支持的托管作业环节;有的地区统防统治、秸秆还田、地膜回收成为农业绿色增长的短板,则可将这些列为优先支持的托管作业环节;等等。

(三)重点支持的托管模式。在实践中,服务主体和农民群众探索形成了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各地要依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的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科学确定在本地区重点支持推广的托管模式。例如,对于农户家庭经营意愿较强的地区,可以从推广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入手,逐步转变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逐步扩大托管服务覆盖面;对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较高的地区,可以重点推广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全程托管等模式,切实解决“种不了地”和“种不好地”等问题。

(四)重点支持的服务规模经营形式。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是服务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耕地集中连片是发展规模化农业生产托管的前提条件。各地的土地资源条件、劳动力转移程度、农业机械化发展水平等情况不同,因而服务规模经营的发展程度也有不同,应重点支持规模效益比较突出、带动农户比较多的服务规模经营。在难以实现大规模集中连片的半山区和半丘陵地区,重点支持相对较大规模的托管服务。

重磅|我国进入农业托管时代(附6大模式、4类玩家)

6种农业托管服务模式

1、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是指部分不愿耕种或无能力耕种者把土地托给供销社等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并由其代为耕种管理的做法。

2、代耕代种

代耕代种与土地托管在概念上大同小异,只是土地交管对象上有所不同,托管一般都是交给合作社等组织,代耕代种一般交给个人。另外,托管之后每年的种植作物由合作社决定,代耕代种一般是由土地的主人决定。

3、劳务托管模式

劳务托管模式又称菜单式半托管,是指农户与托管服务主体达成劳动服务协议,服务主体承包播种、育种、育秧、整田、栽秧、插秧、施肥、打药、收割等种植过程所需劳动作业的主要环节;种植户自身承担劳动服务费、种子、农药、肥料等费用,农业收获归农户所有。

4.订单托管模式

订单托管是农户将农业生产过程中某个时段的劳务项目委托给托管方,托管方按劳务项目获得报酬。此模式让农户接受起来容易,但选择的多样性导致管理难、利润点低。

5、联耕联种

联耕联种是由江苏省射阳县农业委员会探索实践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它是在村两委会引领和农业部门的服务下,采取“农户+农户+合作社”的新型农民合作经营模式,是在持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按照农户自愿的原则,由村组统一组织,以打桩等形式确定界址,破除田埂,将碎片化的农地集中起来,实现有组织的连片种植,再由服务组织提供专业化服务,推进农业生产上联耕联种、联管联营,实现 “增面积、降农本,促还田、添地力,提单产、升效益”的新型生产方式。

6、农业共营制

四川崇州市探索形成了“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农业综合服务”为基本构架的农业“共营制”,有效破解农业谁来经营、农村谁来种地、生产谁来服务三大难题。

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资入股,工商注册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合作社采取按经营纯收入1:2:7(即10%作为公积金、20%作为农业职业经理人佣金、70%作为社员土地入股分红),辅以超产分成或二次分红等方式,保障入社社员收益。

  • 评论列表:
  •  酒奴清晓
     发布于 2022-06-01 10:48:13  回复该评论
  • 信息管理、农副产品加工、贮运等专业技术人员。乡、镇农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和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村至少选配一名农业技术人员,其待遇由村民委员会决定。第十四条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应充分利用现有条件,积极
  •  莣萳厌味
     发布于 2022-06-01 12:22:18  回复该评论
  • 的托管作业环节;等等。(三)重点支持的托管模式。在实践中,服务主体和农民群众探索形成了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综合托管和全程托管等多种托管模式。各地要依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的生产需求、服务组织的服务能力等因素,科
  •  夙世等灯
     发布于 2022-06-01 14:42:01  回复该评论
  • 。(二)重点支持开展托管的作业环节。各地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按照补齐现代农业建设短板和农民群众的欢迎程度,确定本地区重点支持的托管环节和服务内容,并形成支持的优先顺序。
  •  依疚欲奴
     发布于 2022-06-01 07:39:22  回复该评论
  • 机构是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机构。县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是综合性的技术推广机构。它们的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二)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计划,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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