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职专生,能在普通高中借读手续怎么办?
- 2、借读生不念会有毕业证吗?
- 3、从广东转学到广西南宁石西万达希望小学需要什么证件?
- 4、佛山政策性借读生条件
- 5、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 6、我是外地户口孩子在广州读书怎么办?求解
职专生,能在普通高中借读手续怎么办?
1、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2、学校审核、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3、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4、借读应在学期初、末办理。借读一律不得变更年级。5、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借读学校在借读学生离校时要留存学生电子档案。
借读生不念会有毕业证吗?
1、不会。
2、不管什么生(借读还是非借读),不念(不完成学业),都不是“毕业”的范畴,有的话也只能是结业证。
3、借读生一般指中小学,借读指由于户口、成绩不够条件等原因不能作为正式接受的学生在学校同其他正式接受的学生一起上学。
从广东转学到广西南宁石西万达希望小学需要什么证件?
你好,转学都是可以的。不过要参照各地的政策来进行操作。
首先要看孩子的户口,如果是所在城市的,需要转学联系表,上面有原所在学校的转出证明和新学校的接收证明;其次是原所在学校给新学校开具的“转学证明”;孩子的“健康卡”;“电子学籍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如果户口不是所在城市的,原所在学校出具“借读证明”、“纸质学籍卡”、“健康卡”、“少先队及共青团的入队、入团证明”。
一般来说,小学转学需要以下手续:
1.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原就读学校对照《学籍管理办法》第四章具体条件核准并出具“转学联系单”后,学生家长到准备转入学校核准并加盖教导处章,再交还原就读学校。
3.原就读学校接到加盖接收学校教导处章的“转学联系单”后出具“转学证明”。
4.学生及家长持有效的转学证明、户口本、学生成长记录册、学籍卡(复印件)、健康卡、预防接种记录卡等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
5.外省市户籍学生准备转入公办小学,应首先到居住地所在镇(街道)教委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在嘉定区就读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件及转学联系单,镇(街道)教委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准备转入民办小学,可持“转学联系单”直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由学校决定。
6.部分学校需要参加入学测试,合格之后才有可能成功转学
佛山政策性借读生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佛山市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一)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三)本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四)本市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五)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六)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七)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八)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九)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十)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十一)符合《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十二)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三)在本市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四)在本市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十五)在本市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十六)在本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七)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法律依据:
《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我市居住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申请认定为政策性借读生。
(一)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二)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三)本市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四)本市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五)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六)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七)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八)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九)本市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十)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十一)符合《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我市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十二)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三)在本市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四)在本市居住的华侨人士适龄子女。
(十五)在本市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十六)在本市同一区内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人士适龄子女。
(十七)父母一方是本市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2668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兴太三路638号,邮政编码:51054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允许的修业期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基本要求时,准予毕业并颁发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我院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我院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录取批次:广东省内:本科,第二批B线。广东省外:本科第三批。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音乐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我院依据考生志愿和学院确定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日语,请非英语、日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三条 音乐类、美术类专业分档时对投出档案考生按照考生的文化课成绩的40%、术科成绩的60%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外省美术类、音乐类考生,我院认可相关省市统一术科(专业课)考试成绩,并按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音乐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
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 对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室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六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六条 我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文科、理科类专业17000-19000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每生每年19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200—1500元。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 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肖海
监督电话:020-87477112
传真:020-87478489
电子邮箱:thxyyb@163.com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7478449
传真:020-87478354
电子邮箱:thxyzsb@163.com
学校网址: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于3 月24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我院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由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授权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为准。
我是外地户口孩子在广州读书怎么办?求解
外地户口的孩子在广州读书可以就读于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
民办学校
1.民办学校有普通和贵族之分,相对于公办学校而言没有过多的限制,这也是很多非广州户籍子女的教育选择地。
2.普通民办学校,入学没有限制,但教学质量差,学校的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等到孩子高考的时候要会回原户籍地考。
3.贵族民办学校,升学率高,孩子教育全面发展,教育方式偏向国际化,而且教育资源都比较先进,容易培养孩子。学费高,要面试选拔,高考的时候要回原户籍地考。
公办学校
1.非广州户籍也是可以就读公办学校的,只不过有点麻烦,积分入学。通过各区的积分入学政策就读公办学校是现在比较有效和常用的方式。
2.目前有积分入学政策的有:越秀区,海珠区,番禺区,天河区,白云区,荔湾区等。不过,积分入学的要求挺高,而且每个孩子只有一次申请机会!所以,父母们一定要谨慎哦。
3.政策性照顾借读政策,某些特殊对象的子女,可以在广州享受政策性借读。在广州以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身份入读公办学校。
4.例如优抚群体类、特殊行业类、人才类和境外群体类的子女等出示相关证明可以申请作为政策性借读生入读公办小学。
5.直接最靠谱的方法就是入户广州,成为广州户籍人员,就读公办学校。其他的入学途径都有十分不稳定性因素,只有拿到广州户口了,孩子的小学,初中,高中教育才能更好的接受优质教育。
扩展资料
在本市就业(创业),有合法住所,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2.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5.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6.由于企业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口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7.具有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技能或专长人才,或长期从事特殊艰苦行业的一线从业人员。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