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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猪场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规模猪场无害化处理技术规程最新)

本文目录一览:

养猪场问题

在距离居民住所不足200米的地方不可以建养猪场,标准规定养猪场距离居民区最少1000米,你先和村上还是镇上先协商一下,让他们出面解决比较好。

商品猪场建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品猪场的建设规模、选址与建场条件、规划与布局、工艺设备、畜舍建筑、卫生防疫和环境保护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年出栏商品肉猪2000头以上的养殖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产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39—1990 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5084—19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1607—1989 渔业水质标准

GB14554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6548—1996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规程

GB16549—1996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T17824.3—1999 中、小型集约养猪场设备

GB/T17824.4—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

GB/T304—2002 规模化猪场生产技术规程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商品猪场

本标准所称商品猪场是指从事商品肉猪生产、年出栏2000头以上商品肉猪的养猪场。

3.2 猪场规模

本标准所指商品猪场规模是按猪场年出栏商品猪的头数确定。

4 要求

4.1 建设规模要求

4.1.1 建场要求

商品猪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建设地区资源、投资、本地区及周边地区市场需求量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技术与经济合理性和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4.1.2 建筑规模要求

本标准所称的商品猪场其的建设规模与基础母猪的头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种猪场建设规模划分表

大型猪场 中型猪场

小型猪场年出 >10000 5000—10000 2000—5000

栏商品猪头数

基础母猪数 >600 300—600 120—300

4.2 选址与建场条件

场址选择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4.2.1 符合当地土地利用发展规划和村镇建设发展规划的要求。

4.2.2 有便利的交通条件。

4.2.3 场址地势高燥、平坦,在丘陵山建场地应尽量选择阳坡,坡度不得超过20°。

4.2.4 场区土壤质量符合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规定。

4.2.5 猪场水源充足,取用方便,便于防护,水质符合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

4.2.6 电力充足可靠。粪尿污水能就地处理或利用。

4.2.7 大规模猪场应考虑满足建设工程需要的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

4.2.8 场址根据当地常年主导风向,位于居民区及公共建筑群的下风向处。

4.2.9 场界距离交通干线不少于500米;距居民居住区和其它畜牧场不少于1000米,距离畜产品加工厂小于1000m。

4.2.10 以下地段或地区不得建场:水保护区、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严重畜禽疫病常发区及山谷洼地等易受洪涝威胁的地段。

4.3 猪场规划与布局

4.3.1 场区规划的原则

建筑紧凑,少占或不占耕地。在节约土地、满足当前生产需要的同时,适当考虑将来技术提高和改造的可能性。

4.3.2 猪场的分区

猪场建筑设施应按管理区、生产和隔离区三个功能区布置,各功能区界限分明,联系方便。管理区应位于生产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及地势较高处,隔离区应位于在场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及地势较低处。

管理区内包括 工作人员的生活设施、猪场办公设施、与外界接触密切的生产辅助设施(饲料库、车库等);生产区内主要包括保育舍、育成舍、育肥猪舍及有关生产辅助设施;隔离区包括兽医室、隔离舍、病猪焚烧处理、粪便污水处理设施。

各个功能区之间的间距不少于50m,并有防疫隔离带或墙

4.3.3 道路设置

猪场与外界应有专用道路相连通。场内道路分清净道与污道,两者严格分开,不得交叉、混用。

4.3.4 场地面积

猪舍总建筑面积按每出栏一头商品育肥猪0.8m2—1.0m2计算。猪场的其它辅助建筑总面积按每出栏1头猪需0.12m2—0.15m2计算。猪场的场区占地总面积按每出栏一头商品育肥猪2.5m2—4.0m2计算。

4.4 工艺与设备

4.4.1 确定工艺方案的原则

4.4.1.1 适用于各阶段猪的生产技术要求。

4.4.1.2 有利于猪场的防疫卫生要求。

4.4.1.3 有利于粪尿污水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的技术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

4.4.1.4 有利于节水、节能。

4.4.1.5 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4.4.2 饲养工艺

商品猪的生产工艺应符合DB37/T 304—2002的规定。

4.4.3 确定饲养设备的原则

4.4.3.1 设备必须满足商品猪培育和生产的技术要求。

4.4.3.2 经济实用、便于清洗消毒、安全卫生。

4.4.3.3 有利于改善猪舍环境,减少猪只的应激反应,降低发病率。

4.4.3.4 宜采用现代化技术和配套设备。

4.4.4 饲养设施

4.4.4.1 保育猪应采用网、床饲养设施,其他类型 猪舍可采用地面饲养。

4.4.5 猪舍内的环境参数和控制应符合GB/T 17824.4的规定。

4.5 猪舍建筑

各类猪舍应采用轻钢结构或砖混结构。

4 5.1 建筑形式

猪舍的建筑形式应当根据当地自然气候条件,因地制宜采用半开敞式或有窗式(单层或多层)猪舍。

猪舍的屋顶形式应采用双坡式屋顶。猪舍净高度不低于2.5m—2.7m。跨度以9m—15m为宜。

4.5.2 猪舍方位

猪舍朝向和间距必须满足日照、通风、防火和防疫等的要求,猪舍长轴朝向以南向或南偏15以内为宜。每相邻二猪舍纵墙间距不低于7m—10m。每相邻二猪舍端墙间距不少于10m。猪舍距围墙不低于10m。

4.5.3 猪舍内平面布置

猪栏应沿猪舍长轴方向呈单列或多列布置。猪舍两端和中间应设置横向通道。

4.5.4 猪舍地面

猪舍内应采用硬化地面,地面应向粪尿沟处作1%—3%的倾斜,地面结实、易于冲刷,能耐受各种形式的消毒。

4.5.5 不同猪群的饲养密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各阶段猪的饲养密度(m2/头) 猪群类型 每栏饲养头数,头 实体体面猪栏 漏缝地板猪栏 保育猪 10—20 0 .2—0. 4 生长猪 10—16 0.6—0.9 0 .4—0.6

育肥猪 10—16 0.9—1.2 0.6—0.8

4.5.6 饲料供应

种猪场根据育种猪群营养需要加工价配合饲料,其配套的饲料加工厂生产能力不应低于表3之规定。

表3 饲料加工配套生产能力

猪场规模(年 5000—10000 20000—30000 >30000

出栏猪头数)

饲料加工厂

生产能力(t/h) 1 .0—2.0 2. 5—3. 0 >3.5

4.5.7 给水排水

4.5.7.1 供水设施应符合GB/T 17824.1—1999的规定。

4.5.7.2 场区内应用地下暗管排放产生污水,设明沟排放雨、雪水。

4.5.7.3 生活与管理区给水、排放按工业民用建筑有关规定执行。

4.5.8 采暖通风与降温

猪舍应因地制宜设置夏季降温和冬季加温设施,保证其正常生产性能。其中执行GB/T 17824.3—1999的规定。

4.5.9 供电

电力负荷等级为民用建筑供电等三级。自备电源的供电容量不低于全场用电负荷的1/4。

4.5.10 场内运输

场内运输车辆作到专车专用,不能驶出场外作业。场外车辆严禁驶入生产区,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必须经彻底消毒后才准驶入生产区。

4.5.11 场内消防

4.5.11.1 猪场应采取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消防措施,按GBJ 39—90的规定执行。

4.5.11.2 消防通道可利用场内道路,紧急情况时能与场外公路相通。

4.5.11.3 采用生产、生活、消防合一的给水系统。

4.6 猪场防疫设施

4.6.1 猪场四周建有围墙或防疫沟,并有绿化隔离带,猪场大门入口处设车辆强制消毒设施。

4.6.2 生产区应与管理区严格隔离,在生产区入口处设人员更衣裳沐浴消毒室,在猪舍入口处设地面消毒池。

4.6.3 装猪台设置在生产区靠近围墙处,猪装车外运后,不可返回。

4.6.4 饲料库房应设在生产区与管理区的连接处场外饲料车不允许进入生产区。

4.6.5 在隔离区内设兽医室、隔离猪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间及粪尿污水处理设施,病猪尸体处理按GB 16548—1996的规定执行。

4.6.6 开放式猪舍应设防护网。

4.7 环境保护

4.7.1 环境卫生

4.7.1.1 新建种猪场必须进行环境评估。确保猪场不污染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也不污染猪场环境。

4.7.1.2 宜采用污染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4.7.2 粪便污水处理

4.7.2.1 新建猪场必须与养猪场同步建设相应的粪便和污水处理设施。

4.7.2.2 固体粪污以高温堆肥处理为主,处理后粪肥应符合GB 7959—87的规定,方可运出场外。

4.7.2.3 污水必须经过生物处理,处理后应符合GB 5984或GB 11607的规定。

4.7.3 场区空气质量

场区空气污染物质含量不超过GB14554的规定的排放标准。

4.7.4 环境检测

猪场应对场区内的空气、水源、土壤等环境参数定期进行监测,评价环境质量,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改善措施。

4.7.5 场区绿化

场区绿化应结合场区与猪舍之间的隔离、遮阴及防风的需要进行。可根据当地实际种植能美化环境、净化空气的树种和花草,树木应选高大落叶乔木为宜,不宜种有毒、有刺 、飞絮的植物。场区绿化覆盖不低于30%。

一个规模猪场的兽医,将从哪几个主要环节做好消毒工作?

俗话说:养重于防,防重于治!一个养猪场要想取得好的效益,首先必须要做好的就是各种疾病的预防工作。仅仅靠免疫几种疫苗来预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建立和持之以恒的做好生物安全工作,彻底的切断传播途径,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具体的说:生物安全是指养猪场用于防止外部疾病传入本场和本场内部疾病继续扩散传播而采取的所有措施。生物安全是一个养猪场的门户,是维护猪群健康的第一道屏障!隔离、消毒、防疫是生物安全体系的三大要素。

一、隔离:具体包括猪场本身与外界环境的隔离、猪场内部新引进种猪的隔离、人员的隔离以及患病猪与健康猪的隔离。

(一)、猪场与外界环境的隔离:

1、猪场在选址时,就应考虑到一个天然的大环境屏障,周边应无其他饲养场及肉类加工厂,与村庄闹市以及主要公路相距至少1公里以上。

2、与外面生物的隔离严禁饲养禽、犬、猫及其他动物,搞好灭鼠、灭蚊蝇和灭吸血昆虫等工作,控制有害生物。有条件的可在场的四周及上方设网罩,避免飞鸟进入,有效切断疾病的传播途径,减少病原体与易感动物的接触。

(二)、猪场新引进种猪的隔离:引种检疫与隔离:猪场应建有专门的种猪隔离舍。引进猪只前,做好产地疫情调查,确保引进的猪只不携带疫病。引到目的地时,要在隔离舍饲养30~60 天,最好是60 天,经检疫合格后,每栏猪再混入一头本场的猪,使外来猪适应本场的微生物群体,并在隔离期间做好各种疫苗的接种等工作。隔离舍采用全进全出制,批次间要严格空栏、清洗、消毒。

(三)、人员的隔离

1、养殖场内部分区应清晰,才能产生应有的防疫作用,特别是生产区的办公区域与生活区应划分清晰、生产区各区之间应划分清晰、净道污道划分清晰,避免形成一个防疫隐患区域。

2、猪场应实行全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和车辆随意进出猪场大门。

3、人员隔离:人员是畜禽疾病传播中最危险、最常见也最难以防范的传播媒介,必须有效控制。猪场的人员活动应做到:(1)谢绝外来人员进人生产区参观访问并在生活区指定的地点会客和住宿。(2)场内职工不准食用外购猪产品,不得养宠物。(3)生产人员进入生产区,要经过淋浴、更换消毒过的专用的工作服和鞋帽后才能进入。工作服和鞋帽必须每次用都要经过消毒。(4)生产区内各生产阶段的人员、用具应固定,人员不得随意串舍,各车间用具不得外借和交叉使用。技术员需检查猪群情况时,必须穿经消毒的工作服、戴帽、换鞋,检查应该从健康猪群到病猪,从小猪到大猪,同时进入不同猪舍时应进行重新消毒。(5)生产区的工作人员不得对外开展诊疗等服务。(6)生产区的员工休假回场后应在生活区隔离48小时后方可再进入生产区。

(四)、患病猪的隔离:为防止疾病在本场内的继续扩散和传播,必须要建立病猪隔离舍,将患有疾病的猪只,一律转入隔离舍,由专人隔离饲养、治疗。直至出栏。

二、消毒。

(一)、入场消毒

1、入场人员消毒。入口处设置长3 米宽与大门相同的水泥结构消毒池,池内消毒液2-3 天彻底更换一次,可选用氢氧化钠等。进场人员必须更换鞋,脚踩消毒池,经紫外线消毒室消毒15 分钟或喷雾消毒后才能进入。入场后,人员还应随时进行洗手消毒。采用的消毒剂应对人的皮肤无刺激性、无异味,可选用过氧化氢溶液、新洁尔灭(季胺盐类消毒剂)溶液。

2、车辆消毒。任何车辆不得进入生产区,外来运猪车辆车轮、车厢内外都需要进行全面的喷洒消毒。可选用过氧乙酸等。

(二)、生产区消毒

1、杜绝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参观访问。工作人员不准养宠物,不准进入屠宰场,不准带入可能染病的畜产品或物品。本场兽医不准到外诊疗疫病。买猪人员、车辆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

2、从生活区进入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消毒更衣室消毒,经过淋浴、更衣(穿工作服)、换鞋后,方可进入猪场。

3、不同猪舍的饲养人员不准串舍和在饲养时间聚集,各车间用具不得外借和交叉使用:技术员需检查猪群情况时,必须穿经消毒的工作服、戴帽、换鞋,检查应该从健康猪群到病猪,从小猪到大猪,同时进入不同猪舍时应进行重新消毒。

4、用具经过浸泡、喷雾或紫外线直接照射消毒后才可进场。

5、在病猪舍、隔离舍出入口应放置浸有消毒液的麻袋片或草垫,消毒液可用3%烧碱溶液。

(三)、猪舍消毒

1、常规消毒。坚持每天打扫猪舍卫生,保持料槽、网床、用具干净,地面清洁,选用高效、低毒、广谱的消毒药品进行消毒。

2、定期消毒。定期对猪场周围环境及猪舍进行消毒,定期在猪舍内进行带猪消毒,每周进行2~3次。疫病期间产房和保育舍每天消毒l次,其他猪舍每2 天进行l次消毒。

3、要实行单元化饲养、全进全出制。每批猪只转出后和下批转栏前,对猪舍地面、栏舍、走道、食槽、用具以及下水道等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4、母猪上分娩床、仔猪转群时,应对猪只体表进行消毒。母猪生产时一定要保证母猪乳房、阴户周围干净卫生,并严格消毒,于干燥后送到指定地点。

5、注射器、针头、手术刀、剪子、镊子、耳号钳、止血钳等物品的消毒,在洗净后,经消毒锅内煮沸消毒30 分钟后方可用。

6、仔猪打耳号、剪牙、断尾等外伤,以及其他猪群的外伤,都应该及时消毒,防止感染。用5%的碘酒棉球涂擦数遍,直到痊愈。

7、公母猪配种前,应做好公猪下腹部、尿囊和母猪外阴部的清洁消毒。采用人工授精时,要有无菌操作观念,避免人员、器具、环境等因素影响精液质量。

(四)、患期消毒

出现腹泻等传染性疾病时,对发病猪隔离、调圈,对该圈栏清扫、冲洗、药物消毒、火焰消毒、干燥。水泥床面和水洗后易干燥的猪舍需要用水冲洗。出现口蹄溃疡症状疾病时,舍内走廊用3%火碱水溶液,地面用1:500的百菌消(辉瑞)消毒。出现呼吸道疾病和其他疾病时,清扫、通风、带猪消毒。此时消毒药浓度可比平时高l倍。杀灭虫卵时,清扫冲洗地面,用3%火碱水溶液消毒,再火焰消毒。

(五)、粪污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1、粪便可用生物热消毒法(发酵池或堆粪法),猪粪堆积处应远离猪舍,并定期消毒(可用50%百毒杀1:300兑水进行喷雾消毒)。污水可用沉淀法、过滤法或化学药品处理(每升污水加2.5 g漂白粉)。

2、病死猪、死胎和胎衣的处理。严格处理病死猪、死胎、胎衣和废弃物,用密闭袋包装,经焚化或深埋处理。对病猪停留过的地方,清除粪便和污水、污物后,再用4%的氢氧化钠溶液进行彻底消毒;粪便、污物经专用道运出猪舍。

3、垃圾处理。生活垃圾放在指定的地点,定期焚烧或运输到专门的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经常清除垃圾、杂物和杂草,并搞好猪舍周围的环境卫生。

(六)、消毒注意事项

1、消毒前首先要清扫、浸泡,刷洗除去表面附着物,然后按规定配制消毒液进行消毒。在无疫病发生的情况下,每个月对全场周围环境进行2次以上大消毒,定期消灭蚊蝇,严格执行停药期的规定。

2、舍内温度、消毒时间、药物浓度、喷洒量对消毒效果有影响。舍温在10~30℃,温度越高,消毒效果越好。一般药物作用时间不少于0.5 小时。

3、预防消毒时,采用药品说明书介绍的中等浓度,患病期消毒采用说明书介绍的最高浓度。

4、消毒时,应做到全面无死角。

5、经常更换消毒药,以免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

6、禁用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规格说明的“三无”消毒剂。

三、疫苗防疫

(一)、结合本场实际及周边疾病的流行特点,制定自己的免疫程序,切不可生搬硬套别人的免疫程序。

(二)、选择信誉度高的大厂家的质量合格的疫苗。

(三)、注意做好疫苗的运输与保存工作,防止疫苗的采购、保存过程中不规范,可能出现疫苗冷链的中断,造成疫苗质量的下降或失效。

(四)、在疫苗免疫过程中操作要规范:猪场应根据已制定的免疫程序,由专人按标准的操作方法进行免疫注射。疫苗的领取应有详细的记录;按说明进行严格的稀释,避免在稀释过程中受消毒液污染;针头大小、长度要合适;疫苗要防日晒、高温、稀释后在3小时内用完;疫苗在使用前或每次吸苗前要充分的摇匀;注射时保证深度,注射位置正确,接种剂量要足,疫苗流出后应立即用沾有消毒液的棉球檫拭、消毒。严禁打飞针,应头头免疫、一猪一个针头;病猪、瘦弱猪可在恢复健康后补免,否则势必导致免疫失败结果的出现;未用完的疫苗应弃之并烧毁。

(五)、应进行经常性的疫病检测工作,以便对场内疫病情况、免疫质量、疫病净化水平进行监控,同时也为本场的防疫工作提供客观依据。尤其本地区、本季节爆发和流行严重的传染病更应该加强检测,以便及时做出反应。同时,对场内使用的疫苗、消毒剂的质量也要进行检测,以保证确实有效。

总之,养猪场生物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是一个不断修改和完善并且必须要持之以恒的过程,生物安全体系内的众多环节必须环环相扣、节节相连、步步到位,才能充分发挥综合防疫体系的作用,保障猪场生产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醒遵循什么原则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遵循的原则:

(1)规模养殖场应该严格按照动物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2)对于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应该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

(3)无害化处理措施以尽量减少损失,保护环境,不污染空气、土壤和水源为原则。

(4)县以上地方政府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需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原则。

[处理方式]:无害化处理方式,一般为高温、深埋和销毁。采取深埋的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在感染的饲养场内或附近,远离居民区、水源、泄洪区和交通要道,并严格执行各种病死畜禽的技术处置规程。对污染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物品,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无法采取深埋方式处理时,采用焚烧处理。焚烧时应符合环境要求。

基本的无害化处理方式有:有焚烧、化制、掩埋、发酵、消毒等,每种方式都必须满足一定的技术条件,才能真正达到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如何无害化处理病死猪尸体

首先,所有养猪户都应该认识到的是:坚决不能让病死猪流向猪肉市场,走上餐桌,所有的病死猪必须从源头来彻底解决掉,不贩卖,不宰杀,不丢弃,不食用。

目前,我国养猪户处理病死猪的方法无非为焚烧、土埋等传统方法。

一些养猪户处理的方法比较简洁,直接将死猪投放到猪场的发酵池中,让其在各种细菌作用下慢慢腐烂,最后转化为无公害的沼气。还有一些有果园、苗场的养殖户,将这些死猪肉直接加工成为有机肥料,对增加土壤的肥力也相当有效。

而在广东部分地区,一些养猪的人自家也会有一些鱼塘,对于这些养猪户来说,病死猪就成了鱼塘里的肥料。养猪户们用大锅烧开了一锅沸水,之后将洗干净的病死猪放入铁锅中,用开水煮沸两个小时以上,之后将熟猪肉粉碎后做成鱼饲料投入鱼塘饲喂。这种做法也为鱼儿带来了丰富的蛋白质资源。

值得借鉴的一点是,台湾的养猪人们,他们的猪场内出现病死猪的时候,他们会在每头死猪身上,撒上绿色的工业用色素,这种色素一旦撒上猪体,就会渗入猪只肌肉且不易清洗,于是这种被“做过记号”的病死猪,一旦流入了市场,也可以提醒消费者注意。

工艺流程:

1、病死畜禽尸体装入湿化框内,然后通过推车放置至化制罐内,关闭化制罐。

2、操作人员通过控制中心输入压力、温度和时间参数输入启动命令,操作人员即可离开,设备自动运行。蒸汽发生器启动,产生的蒸汽进入化制机内,达到预先设定的压力和温度后,对处理物彻底灭菌,高温高压化制水解,至预先设定的时间后,设备自动停止运行,蜂鸣式报警器鸣响提醒。

3、油水分离:化制完成后,操作员开启排气阀把余气排入除臭器,排气阀关闭后,利用余压将油水混合物排入油水分离设备中,进行物理分离,油脂可以作为工用业油出售,废水排入动物粪便发酵池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4、处理后物料:开启化制罐门,将化制完毕存有肉骨料的料筐拉出,肉骨料可以作为高效有机肥的原料

病死畜禽应当如何进行处理?

病死鸡处理不当会成为传染病的污染源,威胁鸡群,人群健康。日常工作中不能随便乱扔或在鸡场就地解剖。常用有两种方法:

1、深埋法:也就是弃尸坑处理,这是传统的处理病死鸡的方法,经济合算,就是在鸡场的下风向距生产区较远处,挖一深坑,一般2万只鸡的鸡场挖3~4立方米的深坑即够用,坑上加盖封好,留40平方厘米的小口,以备投入死鸡用,注意防止雨雪渗入。此法虽简单但地下水位高的地区慎用,以防地下水被污染。最好加点石灰消毒。

2、焚化法:是另一种传统的病死鸡处理方法,优点是处理死鸡安全彻底,不会对周围环境、兽疫安全造成危害,但大群焚烧时就有对空气的污染问题。集中焚化,是目前最先进的病死畜禽处理方法,通常一个养殖业集中的地区可联合兴建病死畜焚化处理厂,同时在不同的服务区域内设置若干冷库,集中存放病死畜,然后统一由密闭的运输车辆负责运送到焚化厂,集中处理。但设备一次性投资大,运行成本较高。也可在相关危废设施烧掉。

养猪场无害化处理制度,检疫申报制度,养殖档案制度,畜禽标识制度,用药制度

猪场的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粪便

1、饲料应采用合理配方,提供理想蛋白质体系配,以提高蛋白质及其它营养的吸收效率,减少氮的排放量和粪的生产量。

2、清粪工艺:所有猪场使均使用干清粪工艺,饲养员要及时将粪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运至贮粪场。

3、粪便的处理:各猪场必须建有贮粪场地,位于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且贮粪场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渗工艺,以防止粪便污染地下水。粪便的处理第一可以运至公司的有机肥料厂生产有机肥,第二采用好—氧发酵的方法,以杀死病原菌和蛔虫卵,实现无害化。

(二)污水

1、各猪场的排水系统应实雨水和污水两套排水系统,以减少排污的压力。

2、所有产生的污水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建有污水处理设备的猪场必须经综合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能排放。没有建污水处理厂的老猪场,必须建有污水沉淀、过滤系统,污水经沉淀、过滤接近排污标准后方可排放。各场均要尽量减少水的用量,即减小排污压力,又节约水源。

(三)病残死猪的处理

1、所有猪场病残死猪严禁出售、严禁随意丢弃,必须及时处理。

2、具备焚烧条件的猪场,病残死猪的尸体必须采取焚烧炉焚烧。

3、不具备焚烧条件的猪场,必须设置两个以上的混凝土结构的安全填埋井(化尸池),且井口要加盖封严。每次投入猪尸体后,应覆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井填满后,须用土填埋压实并封口。

(四)猪场废弃物 废弃物包括过期的兽药、疫苗、注射后的疫苗瓶、药瓶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它弃物。各种废弃物一律不得随意丢弃,应根据各自的性质不同采取煮沸、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并要求填写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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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奴温人
     发布于 2023-03-05 22:23:56  回复该评论
  • 更换消毒药,以免病原微生物产生抗药性。6、禁用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规格说明的“三无”消毒剂。三、疫苗防疫(一)、结合本场实际及周边疾病的流行特点,制定自己的免疫程序,切不可
  •  舔夺秋酿
     发布于 2023-03-06 07:14:21  回复该评论
  • 物理分离,油脂可以作为工用业油出售,废水排入动物粪便发酵池或污水处理系统处理。4、处理后物料:开启化制罐门,将化制完毕存有肉骨料的料筐拉出,肉骨料可以作为高效有机肥的原料病死畜禽应当如何进行处理?病死鸡处理不当会成为传染病的污染源,
  •  惑心俗野
     发布于 2023-03-05 23:12:28  回复该评论
  • 严重的传染病更应该加强检测,以便及时做出反应。同时,对场内使用的疫苗、消毒剂的质量也要进行检测,以保证确实有效。总之,养猪场生物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是一个不断修改和完善并且必须要持之以
  •  俗野轻禾
     发布于 2023-03-05 23:53:14  回复该评论
  • 有关规定执行。4.5.8 采暖通风与降温猪舍应因地制宜设置夏季降温和冬季加温设施,保证其正常生产性能。其中执行GB/T 17824.3—1999的规定。4.5.9 供电电力负荷等级为民用建筑供电等三级。自备电源的供电容量不低于全场用电负荷的1/
  •  鸢旧私野
     发布于 2023-03-06 03:04:50  回复该评论
  • 生污水,设明沟排放雨、雪水。4.5.7.3 生活与管理区给水、排放按工业民用建筑有关规定执行。4.5.8 采暖通风与降温猪舍应因地制宜设置夏季降温和冬季加温设施,保证其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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